商标注册
一、商标注册申请所需费用
总计:800元 其中:上缴规费300元
代理费用500元
二、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提交的资料
1、商标注册委托书
用于委托商标事务所代理商标注册业务,《商标注册委托书》可向在线客服索取或者到商标事务所索取。
2、申请人资格证明资料:
a.以公司名义申请,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b.以个体名义申请,附身份证或者护照复印件。
3、商标图样:
清晰商标图样(12份),图片长为5—10厘米,宽为5—10厘米;最好是提供电子版图样。
4、优先权证明:
如果根据巴黎公约您享有优先权,请详细列出该优先权涉及的商品或服务以及相关证明。优先权的获得期限是在第一次申请的六个月内。
5、指出商标类别:
所有商品或者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商标分类表列举,商标分类请咨询在线客服或从本网站搜索栏中自助查询。
三 、商标注册申请流程
1、受理商标注册通知书
缴费后商标局将接收到商标申请资料,会先详细检视注册申请书及商标小样等所有附件,以查看申请书内须填写的部分是否已经填妥、有关资料是否正确、所需资料是否齐全。预计30-40个工作日左右,商标局会出具受理通知书。
2、审查
商标局会查核有关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符合中国商标法律法规所订的注册规定。如审核通过,申请过程将进入下一阶段:初审公告阶段。
3、登报公告
初审公告为期三个月,如无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就可以成功注册了。
4、注册
商标注册被可准后,便会把该商标的详细资料记入注册记录册,并向申请人发出注册证明书。注册日期会追溯至提交申请当日,换言之,作为注册商标拥有人的权利,应由提交申请当日起计。
四 、注意事项
1、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每一个类别上每注册一个商标图样为一件商标。每件商标每申请办理任何一项注册事宜都视为一件申请,应分别提交一套申请书件, 并分别缴纳费用。
2、应提交的书件没有指明份数的,如果在"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栏目中也没有特别声明是多少份的,则应认为是1式1份。
商标转让
一、商标转让所需费用
总计:900元 其中:上缴规费500元
代理费用400元
二、简要说明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三、办理途径
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四、转让的书件格式
转让的书件格式只有一种,即《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五、办理申请的三个步骤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c、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d、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2、提交申请书件
a、直接办理的,申请人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b、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3、缴纳转让规费
a、每件转让申请需缴纳转让规费500元。
b、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
商标续展
一、商标续展所需费用
总计:1400元 其中:上缴规费1000元
代理费用400元
二、简要说明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
三 、办理途径
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四、办理申请的三个步骤
1、准备申请书件: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 注册证复印件
(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2、提交申请书件:
(1) 直接办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2)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3、缴纳续展规费:
每件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1000元。如果是在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250元的延迟费。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
商标许可
一、商标许可所需费用
总计:500元 其中:上缴规费150元
代理费用350元
二、简要说明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备案。许可人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手续可以自行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或者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三 、办理方式
(一)申请人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 → 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 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在交费窗口缴纳备案规费。
四、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的办理: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一件注册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应提交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由许可人办理。
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合同文字使用外文的应当同时附送相应的中文译本,并由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章确认;
3、许可人、被许可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许可人或被许可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身份证等);许可人或被许可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许可人或被许可人为外国及我国港、澳、台地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能够证明许可人有效存续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文件使用外国文字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
4、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自行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5、再许可的,还应提交主许可和前次许可的所有许可人含有同意进行再许可内容的许可合同或授权书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二)具体要求
1、所有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备案申请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
2、许可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签字;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公章;当事人为外国或我国港、澳、台地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签字。
3、共有商标申请许可合同备案,备案申请书可以仅由代表人签署,但应提供全体共有人签署的授权文件,同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由全体共有人签署。
4、申请书的填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a、申请书上的许可人名称、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应与《商标注册证》上的注册人名义、注册证号、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完全相同。
b、许可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不得超出《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
c、许可使用的期限不得超过《商标注册证》上的有效期限。
d、如属于再许可的,应在是否再许可项选是。如不属于再许可的,应在是否再许可项选否。
(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1、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及其注册证号码。
2、许可使用的商品及服务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
4、许可使用商标的标识提供方式。
5、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6、被许可人在其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
(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规费每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收取规费150元。
(五)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的发放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经审查书件齐备,符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有关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备案,直接办理的,以邮寄方式将备案通知书发给申请人;委托代理组织办理的发给代理组织,由代理机构转交申请人。
商标变更
一、商标变更所需费用
总计:600元 其中:上缴规费250元
代理费用350元
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的变更申请质权人或出质人的名称(姓名)更改,以及质权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凭下列文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协议或相关证明文件;
(四)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五)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
(六)其他有关文件。
出质人名称(姓名)发生变更的,还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商标局办理变更注册人名义申请。
办理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后,由商标局在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上加注发还,或者重新核发《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三、特别声明
(一)以上内容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9年9月10日公布、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工商标字[2009]第182号)中均有详细规定。
(二)商标局对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的登记、变更、延期、注销申请等不收取规费。
(三)以上内容于2010年3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质权登记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登记人员的要求为准。
驳回复审
一、商标驳回复审所需费用
总计:1750-2250元 其中:上缴规费750元
代理费用1000-1500元
二、简要说明
驳回复审是指国家商标局以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为由驳回申请人的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国家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陈述不服国家商标局驳回决定的理由,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进行审查并做出准予申请商标初审公告的程序。
三、办理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自己办理。申请人自己办理商标争议申请也有两条途径:
1.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2.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四、办理步骤
(一)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驳回复审书件:包括填写驳回复审申请书、拟写驳回复审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驳回复审
(二) 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驳回复审申请书件:包括驳回复审申请书、驳回复审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主体资格证明;
3.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4.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5.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三) 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驳回复审申请书件:包括驳回复审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驳回复审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主体资格证明;
3.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大收发。邮编:100820)。
4. 通过银行信汇、电汇方式付款。
五、特别声明
1、商标审查官员在对商标进行实质审查时存在主观性,也仅能依据申请人提供的格式文件进行商标审查;
2、申请人在申请驳回复审时,可以提供证据材料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3、《商标审查标准》适用于大多数商标的普遍情况,但是无法囊括所有的情况,不适用于每一个商标的特殊情况,而且《商标审查标准》也在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有所改变;
4、保留商标注册的在先申请权利。商标被驳回后如果不申请复审,复审期限过后,商标的在先申请权将归于无效;
5、充分的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避免他人在后注册成功后自己不能使用。
商标异议
一、商标异议所需费用
总计:1500-2000元 其中:上缴规费500元
代理费用1000-1500元
二、简要说明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使相关当事人有机会主张自己的权利。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三 、办理途径
(一) 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 异议人自己办理。异议人自己办理商标异议申请也有两条途径:
1.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2.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四、办理步骤
(一)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
(二) 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主体资格证明;
3.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4.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5.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三) 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主体资格证明;
3.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大收发。邮编:100820)。
4. 通过银行信汇、电汇方式付款。
商标争议
一、商标争议所需费用
总计:1750-2250元 其中:上缴规费750元
代理费用1000-1500元
二、简要说明
商标争议是指对已经注册的商标存在争议,即两个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因两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构成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或者驰名商标权利人因某注册商标与驰名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
三、办理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争议人自己办理。争议人自己办理商标争议申请也有两条途径:
1.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2.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四、办理步骤
(一)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争议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争议书件:包括填写争议申请书、拟写争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争议人向商标局提交争议。
(二) 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争议申请书件:包括争议申请书、争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主体资格证明;
3.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4.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5.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三) 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争议申请书件:包括争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争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主体资格证明;
3.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大收发。邮编:100820)。
4. 通过银行信汇、电汇方式付款。
商标答辩
一、商标答辩所需费用
总计:1000-1500元 其中:上缴规费0元
代理费用1000-1500元
二、简要说明
异议答辩、异议复审答辩、争议答辩、撤销复审答辩、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答辩、商标评审证据交换等案件。
三、办理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答辩人自己办理。答辩人自己办理商标答辩也有两条途径:
1.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2.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四、办理步骤
(一)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答辩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答辩书件:拟写答辩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答辩人向商标局提交答辩。
(二) 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答辩申请书件:答辩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主体资格证明;
3.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4.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三) 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答辩书件:答辩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主体资格证明;
3.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大收发。邮编:100820)。
五、特别声明
1、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异议申请和商标评审申请都实行书面审理制度;
2、答辩是法律赋予您的权利同时也是您向商标局或商评委反驳对方观点的唯一途径;
3、答辩都有严格的时效限制且不可延长,如果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理由和证据材料,国家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将仅仅依据对方的理由作出裁定,答辩人也将承担举证不力的法律后果,最终可能导致丧失商标专用权。
撤销三年不使用
一、撤销三年不使用所需费用
总计:900元 其中:上缴规费500元
代理费用400元
二、简要说明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满三年没有使用的商标,可以以撤销三年未使用的理由提出申请撤销,若商标注册人在指定时限内提供不出使用证据,则予以撤销。
三、办理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自己办理。申请人自己办理商标撤三也有两条途径:
1.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2.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四、办理步骤
(一)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2.准备撤三申请书件: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书,拟写撤三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申请。
(二) 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1.准备撤三申请书件: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书,拟写撤三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主体资格证明;
3.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4.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5.在交费窗口缴纳撤三规费。
(三) 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1.准备撤三申请书件: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书,拟写撤三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2.主体资格证明;
3.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大收发。邮编:100820)。
4. 通过银行信汇、电汇方式付款。
五、特别声明
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一年左右,整个流程为申请、要求商标注册人提供使用证据、审查、公告、核发通知。